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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根良: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并不是坏东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344   发布时间:2017-01-07

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并不是坏东西

  贾根良

  摘要:无论是在我国的新闻报道中,还是学者撰写的文章中,都将美欧国家的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视作坏东西,呼吁中国政府抵制这两种力量的声音甚嚣尘上。我国的新闻媒体和这些学者的这些言论不仅是螳螂挡臂,而且是在将我国引向错误的深渊。到目前为止,美欧国家的民粹主义至今仍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健康力量,它对我国敲响了警钟:如果一国政府不正视民粹主义的诉求,继续放纵金融房地产利益集团掠夺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必将使该国陷入不可收拾的动乱之中;而保护主义和去全球化则是历史规律的使然,中国不仅不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反而在绝大多数产业价值链高端、核心技术和金融上处于对美国的依附地位,在价值链高端、核心技术和金融上实行保护主义才是中国的正确选择。

  与西方国家的媒体一样,我国的新闻报道一直在使用“右翼民粹主义”的概念对美欧国家推动变革的力量进行报道。民粹主义在美欧国家国内经济问题上反映了大部分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的诉求和愤怒: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国家的量化宽松不仅救助了华尔街等金融资本,而且使金融资本通过货币游戏更加变本加厉地掠夺中产阶级、下层民众和实体经济,贫富差距比金融危机前更加剧了,而恐怖主义和大量移民涌入欧盟是美欧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造成的恶果,发达国家的民众要求回归国家本位是正当的诉求。但在我国学者的文章中,民粹主义都变成了坏东西,例如,人民日报在2016年12月18日发表的文章有效应对国际民粹主义“病变”将民粹主义看作是不正常的东西。

  正如笔者在2009年初的文章《评佩蕾斯的技术革命、金融危机与制度大转型》中写道的:“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今天,它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只有利于国际垄断资本而对劳工不利的状态:工作外包、国外直接投资和廉价商品对本国产业的冲击已经成为美国中低收入阶层实际收入下降和失业的直接原因。”保护主义在发达国家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笔者在该文中预测了全球化的逆转是必然趋势。正是因为精英阶层和媒体抱着新自由主义的教条不放,只顾一己之利,漠视现实,所以,他们才惊呼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是“黑天鹅事件”。

  媒体将英国和法国等欧盟国家的脱欧称作“右翼民粹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从李斯特经济学和现代国家货币理论来看,欧盟和欧元从根本上就是一种乌托邦,危机是不可避免的,迟早会解体。从李斯特经济学来看,欧盟内部实际上是“三个世界”(发达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并存,正如现今整个全球经济一样,在欧盟内部自由化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在经济上必然剥削其他国家,第三世界国家向英国、法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移民是必然的,移民问题就成为英国、法、德“脱欧派”兴起的重要原因。从现代国家货币理论来看,欧元对于欧盟各国来说实际上都是一种外国货币,它剥夺了各国运用财政政策解决本国经济问题的主权,除非欧盟各国实行财政统一,变成一个国家,否则,必将动乱不止;而欧盟要实现各国财政的统一,法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民众肯定是不答应的,因此,最好的结局就是解体。我讲的这个道理很简单,但被西方经济学所蒙蔽的人看不到这一点。据报道,德国总理默克尔在2016年12月3日表示:全球化进程已不可逆转,孤立主义、形形色色的民粹主义以及保护主义均于事无补。默克尔是站在德国国家利益上说这句话的,此外,她也被西方经济学蒙蔽了,所以看不清形势。事实将证明她是错误的。

  去全球化已是大势所趋,这是重建被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所破坏的世界经济秩序的必然。在当今世界,“需要一种新的时代精神”,凯恩斯在1933年具有开创性的论文《国家的自给自足》可以被看作是这种新的时代精神。笔者2012年在《新李斯特主义:替代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新学说》一文中写到,与今天一样,1933年也是一个突然醒悟的时代,需要一种认识到去全球化的时代精神:商品在更大程度上必须在国内生产,金融也必须具有更多的国家特征,为此,凯恩斯推荐了去全球化的政策建议,“因此,我赞同最小化国家间经济纠结的观点,思想、知识、科学、好客和旅行,这些事情就其本性而言应该是国际的。但是,商品应该尽可能在国内生产,最重要的是,金融应该是国家的。在同时,那些寻求摆脱这种国家间纠结的人应该是谨慎的并徐缓而行,它不应该是把植物连根拔起,而是通过整枝法使植物向着不同方向生长。因此,因为这些强有力的理由,我倾向于这种信念:在转变完成后,比1914年更大程度的国家自给自足和国家间的经济分隔要比其它方式更好地促进和平的事业。无论如何,经济国际主义的时代在避免战争上并不是特别成功的,如果经济国际主义者反驳说,它成功的不完善从未给它一个公平的机会,那么,可以合理地指出,在未来的一些年份里,几乎是不存在这种机会的。”

  对于中国来说,虽然在全球化时代取得了高速增长的奇迹,但这并不说明自由贸易和全球化就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国家利益,更不能说明它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李斯特曾提出贸易与发展的三阶段理论,其中前两个阶段是:落后国家为了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可以对发达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但当一国奠定了初步的工业基础之后就必须实行贸易保护,对于中国来说,现在就处于需要保护主义的阶段。因为我国在绝大多数产业价值链高端、核心技术和金融上都处于对美国的依附地位,为了摆脱这种地位,在价值链高端、核心技术和金融上实行保护主义才是中国的正确选择。但国内学界几乎所有学者都反对保护主义,希望中国在一个各国都保护自己产业的世界中继续奉行自由贸易,这实际上是将中国放在了牺牲者的地位上。例如,许小年认为,“中国是世界现行自由贸易体制的维持者和改进者。中国基本上已经通过内部改革和世界自由贸易体制接轨,并在现行体制内部扮演着重要角色。西方过去一直扛着‘自由贸易’的大旗,现在没有能力再扛下去了,中国要接过这面大旗。‘自由贸易’同样可以成为中国的软力量。”

  自由贸易不符合中国长远利益,笔者从2010年以来就强调保护中国的高端价值链和金融。许多人已经注意到一种令人疑惑不解的现象:在历史上,都是发达国家提倡自由贸易,发展中国家强调贸易保护,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却一反这种历史规律,成为自由贸易的坚定捍卫者。难道发达国家的制造业都衰落的不如中国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笔者认为,除了我国一些人被发达国家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所宣称的自由贸易信条所欺骗外,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要为一直以来就长期存在的低端产能过剩在世界市场上寻找出路,所以不得不高调倡导自由贸易。但是,我国自由贸易信条的信奉者并不明白,我国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高端失守、低端过剩”正是过去推行自由贸易、自由投资政策所产生的结果。然而,我国仅仅为了解决低端产能过剩问题而捍卫自由贸易政策是一种短视行为,它将使我国在“进口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并出口低附加值的低端产品”的低端发展道路上越陷越深,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是不可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也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因此,只有保护价值链高端国内市场和建立独立自主的金融体系,我国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一带一路”和“亚投行”战略的“阿喀琉斯之踵”,从而使其获得最终的成功。(贾根良:《“一带一路”及“亚投行”的“阿喀琉斯之踵”及其破解——基于新李斯特理论视角》)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是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中国模式被吹捧到无以复加的地位。但在笔者看来,中国模式基本上仍是依附模式,保护我国价值链高端、核心技术和金融才是根本出路。为了理解这一点,可以参看贾根良等著《新李斯特经济学在中国》,其中第十一章中有关中国模式的性质和未来的部分,附录如下。

  

  附录:第五节第十一章 中国模式的性质

  既然中国模式既非“李斯特主义”的,也非“后李斯特主义”的,那么,我们如何认识所谓“中国模式”的特质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仍必须以世界经济史的广阔历史背景作为坐标系对此进行探讨。本文已经讨论过历史上“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的成功案例,在这里,我们首先引入一个“非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的失败案例——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的“阿根廷模式”——作为切入点,再转入对20世纪下半叶以来造就中国模式的特定时空背景的讨论,以解释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客观原因,说明国家主导作用的合理成分,探讨中国模式所存在的重大结构缺陷和经济转型的迫切性,并对目前中国模式的话语体系迟滞这种转型所造成的危害提出严重批评,最后则从历史经验借鉴的角度,简要说明中国经济转型的方向。

  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三十多年内,从当时的历史情况来看,阿根廷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亚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中国。根据安格斯·麦迪森的计算,1870—1913年阿根廷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为6.02%。阿瑟·刘易斯曾对此评论说,如此高的经济增长率“使得阿根廷能与日本竞争1880年到1913年间世界上增长最快国家的称号因此,这一时期被历史学家们誉为阿根廷现代化进程中的“美好时代”。高速经济增长曾使阿根廷在历史上一度成为世界上的富裕国家:按照柯林·克拉克的数据,直到20世纪20年代,阿根廷的人均收入仍高居世界第五位。在当时,由于都是资源丰富和出口导向型经济,阿根廷与人均收入位居世界第六位的澳大利亚具有很强的可比性,但到了1977年,前者却只是后者的1/4.5;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在2013年世界各国人均GDP排名中,澳大利亚人均GDP为64,863美元,而阿根廷却为11,766美元;前者从20世纪20年代的世界第六位跃居第五位,而后者则从第五位下滑至世界第58位,后者的人均GDP下降到只是前者的1/5.5,阿根廷成了名副其实的“失败型国家”。

  究竟是什么因素使一个曾经高速增长并在20世纪20年代已是世界富裕国家之一的阿根廷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逐渐衰落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长期不能自拔呢?为什么具有高度可比性的澳大利亚和阿根廷经济发展绩效的差距如此之大?国际学术界长期以来就对这个“阿根廷之谜”进行了探讨。固然,阿根廷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但董国辉在对各种解释进行比较后认为,阿根廷“衰败”的主要原因在于过度依赖初级产品出口部门的发展,而忽视了对国内工业部门的扶持,使其经济具有严重的对外依附性,这是一种利用人口和资源“红利”、依靠外国资本和外部市场需求实现高速增长的依附型的“阿根廷模式”。森哈斯在对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的经济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说,导致两国命运截然不同的关键性因素就在于是否在20世纪10至20年代通过保护主义政策建立起独立自主的资本品工业,从而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导致澳大利亚成为高收入国家并与阿根廷产生重大差距的主要原因就是该国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并致力于以本国高端产业为核心的国内经济一体化。

  以上学者对阿根廷“美好时代”昙花一现原因的探讨从反面教训再次证明了李斯特主义国家致富原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的世界经济中的正确性:“进口原材料并出口制成品”。世界经济史无一例外地说明,那些没有通过保护主义政策这种国家能动性作用改变其“出口原材料并进口制成品”的落后国家都没有能够逃脱依附型经济的命运,即使是像阿根廷这样曾几何时的“增长明星”也不例外: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阿根廷经济之所以高速增长,原因就在于西欧各国(某种程度上也包括美国)迅猛的工业化导致了对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大量需求,拉丁美洲各国就通过大量接收移民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卷入到了欧美资本主义的国际分工体系之中,成为其主要的原材料来源地和工业制成品的销售地,阿根廷“美好时代”的高速增长虽然辉煌一时,但也使其深陷欧美国家经济殖民地的地位,这无疑为其后来长期深陷“中等收入陷阱”埋下了伏笔。

  旧殖民主义体系是以工业制造业与(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之间的产业间分工为特征的旧国际分工体系为基础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旧殖民主义体系的瓦解,国际分工体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先是出现产业内贸易,后来又出现了产品内分工,“新国际分工”逐渐赋形,其基本特征是:与发达国家从事工业制成品生产、其他绝大多数欠发达国家为其提供原材料的旧国际分工格局不同,新国际分工则表现为发达国家从事包括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在内的所有产业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制成品和服务的生产,欠发达国家则从事与之相对应产业的劳动密集以及资源密集的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制成品和服务的生产。特别是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信息革命所催生的模块化生产在所有产业都导致了国际分工的关键性变化:由于模块化生产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整体功能模块化的特点,因此,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归核化”战略把劳动密集以及资源密集的非关键性环节外包或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从而催生了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掌控的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迅猛扩张。

  实际上,全球价值链分工并非全新的现象,早在19世纪,发达国家就已经建立了控制和剥削拉丁美洲国家的咖啡全球价值链;旧殖民主义时代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工业制成品与原材料之间的垂直分工就是最早形态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但与旧国际分工不同,“新国际分工”产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现象,这包括国际分工范围的空前扩大,如服务业以加速度方式卷入到新国际分工体系之中;大量的工业制成品日益“农产品化”,所谓“农产品化”是以旧国际分工体系下包括原材料生产在内的农产品生产的特征命名的,即完全竞争、不存在进入壁垒,当然也不具有国家致富的机会窗口;原材料和农业生产中高附加值和高进入壁垒产品的出现,以及“新国际分工”的主要目的在于“工资套利”,等等,这是导致笔者提出李斯特主义国家致富原则在“新国际分工”条件下必须加以修正的原因。

  在这种“新国际分工”的透视下,我们不难发现,旧殖民主义体系之下的工业制成品供应者和原材料供应者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一种较简单和范围狭窄的主导与依附关系,“新国际分工”已经使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主导与依附关系从旧国际分工体系下的工业制成品与原材料之间的交换关系全面扩展到了目前发达国家各产业的价值链高端与发展中国家价值链低端之间的交换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新国际分工”是旧殖民主义体系瓦解后,在生产力新发展水平下,发达国家支配和剥削发展中国家新的国际分工形态。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积累率危机的驱使下,跨国公司纷纷将其价值链中劳动密集的生产和服务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大幅度提高利润率空间,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就是通过接受发达国家的这种产业转移,卷入到发达资本主义新国际分工体系之中的,从而成为了跨国公司全球低端工业制成品的加工和组装基地。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就是在上述广阔的历史背景之下发生的。因此,为了理解中国模式的性质以及它为何需要一种李斯特主义的革新,就必须回答以下五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当广大亚非拉国家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却一枝独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由哪些客观原因导致的?第二,国家主导是导致中国模式与“华盛顿共识”产生重大差别的原因,如何认识其作用?第三,中国模式与“美好时代”的“阿根廷模式”具有哪些类似性?为什么说中国模式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缺陷,李斯特主义革新的理由何在?第四,中国模式为什么又不同于“阿根廷模式”,这对目前中国经济的转型具有何种意义?第五,与东亚“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相比较,中国模式变革的方向是什么?最后也就是第六,如何认识中国模式的历史性质?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只能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讨论。

  第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客观原因。有关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已有很多讨论,笔者认为,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因素是在信息革命的条件下,由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推行“新国际分工”的主要目的在于“工资套利”,所以它对发展中国家国际分工的要素需求已不再是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时对欠发达国家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需求,而是对高素质、守纪律的廉价劳动力及其高制造能力的需求。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及其之后高水平的教育体系,儒家文化和社会主义制度造就的勤劳和守纪律的产业大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工业体系所奠定的制造能力,孕育了中国融入全球化之后的高速增长,而这些因素是广大的亚非拉国家所不具备的。此外,中国大量低收入水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到工业领域后,不仅导致了总和要素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GDP的高速增长,而且也迅速缩小了与“二战前”就已达到中等工业化水平的诸如拉丁美洲各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水平,这也是导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第二,如何认识国家主导的作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还取决于许多制度和政策因素,这些因素虽然有些在高速增长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未来将有可能成为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在国家主导方面,“地方发展型国家”、“强势国家通过与全球经济不对称地融合来实现出口导向的增长”和大量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等,笔者在前面已经讨论了它们对长期发展所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但有些在过去三十年推动高速增长的国家主导作用在中国崛起之前仍将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这包括:没有实施全面的私有化,而是积极改进和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作用;拒绝开放资本项目并拒绝金融自由化确保了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严重受损的主权信贷对国民经济的危害;政府在高铁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大规模投资对国内统一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毫不逊色于历史上“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的作用;政府采取补贴、资金支持和信贷优惠等措施直接干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最近十年来重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劳动者权益和报酬等等建设和谐社会的种种政策措施,都构成了抵制新自由主义改革的重要支柱,这是使中国模式有别于“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因素。

  第三,中国模式与阿根廷“美好时代”的“阿根廷模式”具有哪些类似性?为什么说中国模式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缺陷,李斯特主义革新的理由何在?虽然中国模式与“阿根廷模式”是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之下产生的,但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具有高度的结构同构性,这就是他们都是通过自由贸易、依靠外资和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自愿卷入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支配的国际分工体系之中的,也都是通过中国学者们津津乐道的“人口红利”实现粗放式高速增长的,虽然阿根廷是通过大量吸引移民而中国则主要是通过大量转移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实现的。当然,由于新旧国际分工对欠发达国家的要素需求不同,阿根廷主要是通过资源要素而中国则主要是通过劳动力要素卷入到发达资本主义国际分工体系之中的,但这种差别并不影响中国模式与“阿根廷模式”的同构性。这种同构性说明,与“美好时代”的“阿根廷模式”相类似,中国模式也是一种依附型的发展模式,在技术、贸易、资本和金融等方面都存在着对发达资本主义的依附,虽然这种依附程度低于历史上的“阿根廷模式”。中国模式的这种依附性质潜在地具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巨大危险;如果不改弦更张,笔者可以肯定地说,中国至少是不可能再像历史上的英、美、德、日那样崛起为世界技术经济大国了。因此,笔者认为,中国模式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缺陷,它迫切需要一种李斯特主义发展模式的革命。

  第四,中国模式为什么又不同于“阿根廷模式”,这对目前中国经济的转型具有何种意义?中国模式与“阿根廷模式”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虽然出口导向型经济是过去二十多年内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出口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贡献远小于内需的作用,这是中国模式与“阿根廷模式”具有重大不同的方面。其二,中国的中低端制造业出口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是一个崭新的现象,国际学术界目前对此几乎没有进行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但笔者推测,由于制造业的分工程度、创新机会窗口、产业集聚效应和提高收入水平的可能性等都大于原材料生产,因此,中国经济转型的难度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程度可能都要小于历史上的“阿根廷模式”。其三,有利于长期发展的国家主导作用也是“阿根廷模式”所不具备的。中国模式不同于“阿根廷模式”的这三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笔者前面提到的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对中国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与东亚“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相比较,中国模式变革的方向是什么?肖恩·布雷斯林之所以将中国模式附会于“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原因就在于他主要根据的就是“东亚模式”的经验,笔者在前面已经对布雷斯林不考虑中国具体国情和新的历史条件的错误进行了分析:“东亚模式”只是“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的一种类型,其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不适合于中国国情。“东亚模式”是在继承英、美、德“原始李斯特主义模式”基础上有所创新而形成的“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所谓“原始李斯特主义模式”就是一种“对外贸易保护、对内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的模式,英、美、德就是在这种模式基础上崛起的,它并没有实行后来日本和韩国在发展过程中以产业政策为特征的“国家主导作用”。中国模式实质上就是把新自由主义的自由贸易、自由投资与“东亚模式”中“国家主导作用”结合而成的模式,但却抛弃了作为“东亚模式”之基础的“原始李斯特主义模式”的要素,因此,它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缺陷。迄今为止,包括韩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无一不是通过保护国内市场、严格限制乃至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并拒绝从价值链低端加入领先国主导的全球价值链而实现崛起的,这是一种客观的历史规律,也是李斯特主义模式的精髓。中国模式变革的方向就是在继续保持政府主导良性作用的基础上,将“原始李斯特主义模式”的要素引入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之中。

  第六,如何认识中国模式的历史性质?讨论至此,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中国模式不同于“阿根廷模式”,也不同于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模式;既然它既不是“李斯特主义”模式,也不是“后李斯特主义”模式,那么,中国模式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历史性质呢?我们可以注意到,由于它是在“新国际分工”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最早诞生的一种有别于旧国际分工时代依附型模式的类似模式,同时又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发生的,因此,它在世界历史上是一种相当独特的发展模式。由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国家崛起进行探索的一种模式,所以,所谓的“中国模式”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模式,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从成功崛起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它实际上只不过是类似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崛起过程中通过保护主义从低端产品出口导向经济经济转向“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之前的一种临时模式。因此,目前的“中国模式”正处在十字路口上,要么转向李斯特主义模式,要么通过资本项目开放、金融自由化、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和国企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政策,趋同于新自由主义模式。中国社会究竟如何对此作出选择,关键性因素在于如何认识“中国模式”。如果中国社会要选择李斯特主义模式,就必须深入研究并借鉴世界经济史中相关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但是,在过去十年中,有关“中国模式”连篇累牍的文章鲜有对中国经济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进行讨论者,绝大部分文章实际上都是在歌功颂德,它严重地遮蔽了对中国经济面临严峻挑战这种事实的认知,阻碍了选择李斯特主义模式的可能性。造成这种状况的最重要原因是目前的中国模式话语体系缺乏历史感,这是它所存在的致命缺陷。熊彼特曾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在中国模式的话语体系中,像肖恩·布雷斯林和杰勒德·斯特兰奇这样涉及到历史经验的文章是极少见的。然而,即使他们涉及到了历史上的李斯特主义模式,但由于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仍不免发生认识上的严重错误,何况那些从不在世界经济史的视野中讨论“中国模式”的文章呢?

  肖恩·布雷斯林非常有见地指出,“对一些中国学学者而言,这种正在形成的话语和关于中国模式的思想不仅相互强化,而且帮助加强了中国的现状。关键是,那些拥护中国模式的外国学者被认为推动了这一‘规划’。……‘中国模式’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言语行为——以特殊的方式对其进行谈论和定义,使它变得真实,并赋予其真实的力量。”但问题是,“中国模式”怎样“帮助加强了中国的现状”,并被赋予了什么样的“真实力量”?在笔者看来,由于严重地缺乏历史感,中国模式话语体系的“真实力量”除了在很大程度上迟滞了对中国经济转型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外,它还导致了如下两方面的严重弊端。

  其一,学术依附。正如肖恩·布雷斯林指出的,“正是外国人对中国式替代的极为独特的确认,才在实际上开启了中国模式话语的议程”;目前,我国许多学者也承认,直到今天,这种话语体系仍操纵在外国人手中。中国模式话语起始于乔舒亚·雷默在2004年提出的“北京共识”概念,但早在2006年笔者就注意到,这个概念提出之时实际上也是中国过去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开始暴露之时。特别是,美元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导致中国陷入了对中国国民经济造成严重危害的“美元陷阱”,但雷默在概括“北京共识”的突出特征时,却将之视作中国积聚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再加上乔舒亚·雷默作为基辛格的高足和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的身份,这使笔者在2007年就不禁对雷默提出“北京共识”这一理念的动机产生了怀疑。现在,我仍然认为,“北京共识”概念的提出是美国经济战略家有意麻痹中国人意识的一种圈套,目的是让我们陶醉在表面繁荣的幻觉中,而不是去反思,从而找到一种“强国富民”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因此,在笔者看来,中国模式话语体系本身就是依附文化的一种表现,在中国学术史上有可能成为“学术依附”的一个典型案例。

  其二,中国模式话语体系的陷阱造成了对改革开放的方向性误导。自2004年“北京共识”概念提出后,“中国模式”的论说连带“中国崛起”的论调日益风靡全球,“中国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成为国际社会和中国精英阶层的高度共识,他们坚信,“自贸区”、更大规模地开放国内市场和金融自由化是中国崛起的必然选择。这种选择毫无疑问是新自由主义的,但颇具讽刺意味的,原本作为新自由主义对立面的“中国模式”的话语体系对这种选择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一旦人们认识到中国模式所具有的依附性质,就必然会反对这种新自由主义的选择。正如肖恩·布雷斯林在其论文中指出的,中国模式的话语体系“绝不只具有语义学上的重要性,它不仅进入到对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的认知中,而且具有重要的国内用途和后果,这是一个可能对十几亿中国人未来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因此,我建议中国学者们不要一味地歌功颂德,而应从过去五百年世界经济史的历史背景出发,针对中国经济已经暴露出来和目前还潜藏的问题,探讨“中国模式”存在的弊端,为寻找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贡献聪明才智。

  在本文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笔者无意否认“中国模式”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面临着诸如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等困难,能够取得现在的成就实属不易。但承认成就,并不意味着不能回避问题和缺陷,只有批判性地讨论中国模式的缺陷,才能取得更大的和真正的辉煌。历史的教训值得记取,“美好时代”的阿根廷人对当时“阿根廷模式”的自豪不亚于当代中国人,但却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警告阿根廷人,他们的国家未来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之虞。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经历过类似于阿根廷“美好时代”依附型高速增长的国家必然会走向衰败。从世界经济史来看,在旧国际分工时代,其他一些国家也经历过从具有依附性特征的初级产品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起步的阶段,如美国、澳大利亚、丹麦、芬兰、瑞典、挪威等,但与阿根廷等拉丁美洲诸国不同,这些国家最终都通过面向“基础宽广的发展”和“国内市场开发”的经济转型,全部走上了独立自主发展的道路,其中,美国是典型的“李斯特式发展型国家”,其他国家也具有不同程度的李斯特主义发展模式的某种要素。这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由于“中国模式”的依附性质,它迫切需要一场新李斯特主义的革命;只有通过这种革命,它才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凤凰涅槃最终实现中国经济的崛起。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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